吉林市报废车补偿标准 吉林省报废车补偿标准

吉林市报废车补偿标准 吉林省报废车补偿标准

吉林市报废车补偿标准
目前我国存在很多超标车、老旧汽车,这些车辆的尾气排放是比较大的,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 所以我国政府要求各地实施超标车辆报废的政策,并且制订补偿标准,那么吉林市报废车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一、吉林市报废车补偿标准
依据《关于印发吉林市黄标车报废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市联动“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函〔2016〕52号)精神,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 , 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总体目标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为手段,通过适当的补贴政策,鼓励、倡导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提前报废 。2016年底前,淘汰省政府下达的23759台黄标车 。
二、补贴范围
在市本级注册登记的无强制报废期或强制报废期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 , 提前办理报废手续的黄标车(不包括转出车辆和按期报废车辆)均可享受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 。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不享受补贴政策:
(一)强制报废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
(二)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单位和机构)的黄标车,但应主动报废黄标车;【吉林市报废车补偿标准 吉林省报废车补偿标准】

(三)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以及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或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和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达到强制报废的黄标车;
(四)因自然原因、火灾、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
二、吉林市车辆报废的流程
1、车辆所有人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黄标车报废补贴窗口填写《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由市环保部门确认为黄标车后,在《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中环保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加盖业务章 。

2、车辆所有人将需报废车辆交给具有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报废事宜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为车主开具由国家统一印制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
3、汽车拆解企业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为报废车辆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
4、车辆所有人持《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原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与车辆所有人同名的个人吉林银行银行卡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市商务局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市商务局对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
5、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划入市商务局设立的黄标车补贴资金专用账户,由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账户 。
三、车辆报废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车辆所有人同名的个人吉林银行银行卡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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