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卫健委回应“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1月30日 , 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 。
据了解 , 这是四川为了适应三孩生育政策 , 改进和规范生育登记服务 , 结合本省实际 , 于去年年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的修订完善(续订后名《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并于今年2月15日起施行 。
四川|四川卫健委回应“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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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办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取消了对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 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同时 , 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 , 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 , 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 , 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 此外 , 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 , 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
其中 , 取消是否结婚和生育数量的条件限制 , 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 , 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引发的讨论最多 。
对此 , 采访人员从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获悉 , 《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 , 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 , 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 , 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 , “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 。 ”目前 , 已有其他多省在开展 。
另据九派新闻报道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接线工作人员解释称 , 他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 据其了解 , 办理生育登记 , 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 , 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 。 《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 , 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 , 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
此前报道:
下月施行!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四川|四川卫健委回应“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消息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将于2月15日起施行
今后在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等方面
将更加便民
此次主要修订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 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 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 , 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 该条目还详细提到:“公民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 , 生育前未登记的 , 可在生育后补登 。 ”
● 取消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 , 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 , 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
● 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 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 , 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 , 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
● 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 , 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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