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功效化妆品新时代来临!( 二 )


目前来看 , 大多宣称了保湿功效的彩妆 , 采用的都是“文献资料”这一评价方式 。 “一般粉底液里添加甘油、1,2-戊二醇等成分 , 企业就可以用这两种成分的文献来证明产品的保湿功效 。 因此 , 彩妆尤其是底妆产品宣称保湿功效并不罕见 。 ”一位研发工程师说 , “这也就意味着 , 此前宣称了‘保湿’的彩妆产品 , 之后需要补交功效评价资料 。 ”
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下称《规范》) , “同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多色号系列彩妆产品 , 可以抽检形式开展功效宣称评价试验 , 抽检产品数量应当不低于系列产品总数量的20% , 总数不足5个的以5个计 。 应当优先选择着色剂含量最低的产品开展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
对此 , 安瑞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化妆品功效实验室主任李成解释称 , “同一彩妆产品的不同色号 , 可以只做部分色号的功效评价 , 因为它们的配方都是一样的 。 ”
全面功效新时代
另值得关注的是 , 不少法规工程师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负责人还告诉青眼 , 即便彩妆产品没有宣称“保湿”或其他功效 , 但是其宣称中带有了时间等量化指标 , 按规定也需要进行功效评价 。 “不止是彩妆 , 护肤、洗护等产品也一样 , 只要宣称了量化指标 , 就需要进行功效评价 。 ”
根据《规范》 , 宣称量化指标的(时间、统计数据等)化妆品 , 需要在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中任选一种评价方式进行 , 同时也可搭配文献资料或数据研究的评价方式 。
企业功效化妆品新时代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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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林丽隽表示 , “功效评价的法规是适用于所有化妆品的 , 并不是只针对护肤品 。 ”广州美易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 “如果彩妆产品的宣称中没有带时间 , 也没有带其他功效 , 就不需要进行功效评价;还有些功效豁免的洗护产品等 , 如果宣称没有带时间 , 也不需要进行功效评价 。 ”
据了解 , 由于彩妆的产品属性 , 往往更长的持妆/定妆效果会更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 因此 , 宣称量化指标的彩妆产品在行业内也是司空见惯 。 青眼在天猫、京东等平台上看到 , 不少彩妆品牌旗下的定妆喷雾、粉底液等产品的宣称中均含有了“12小时持妆”“16小时持妆”甚至是“24小时持妆”等 。 此外 , 护肤产品中宣称“4周淡纹”“8小时保湿”的产品也比比皆是;而不少洗发水则含有“48小时劲爽”等宣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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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天猫平台(3月2日20时许截图)
由此可见 , 化妆品宣称量化指标在行业内十分普遍 , 根据新规要求 , 老产品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慢慢补交资料 , 但新产品必须在备案时就提交功效宣称摘要 。
实际上 , 此前青眼梳理第一波“功效”化妆品时发现 , 已有不少企业为了加大自身产品的竞争力 , 因此选择了“8小时长效保湿”等人体功效评价项目(详见《第一波“功效”化妆品来了!》) 。 在护肤领域 , 对量化指标宣称的产品进行功效评价已较为常见 。 不过 , 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负责人却普遍称 , “目前还没有做彩妆的功效评价”或是“做的很少” 。
苏州一家检测机构的负责人称 , “量化宣称也可以选择消费者评价和实验室试验 , 这两种方法是品牌方或工厂自己可以做的 , 所以我们这里还没有接到相关的订单 。 ”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认为 , “其实很多产品实际上的持妆或定妆的效果并没有所宣称的那么好 , 洗护产品也是 , 可能并不能达到所宣称的时间 , 之后补交功效评价时 , 说不定会有很多产品会因此而注销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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