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索回被驳:不要高估你们的爱情和人性

01
两个人还是恋爱期间 , 任何形式的大额借款以及购房 , 都极易爆雷 。 这一点我是提醒恋爱中的所有男女 , 希望他们长点心 , 不要高估了自己的爱情 , 更不要高估了人性 。
网上有这么一则热点新闻:男子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索回被驳 。
|男子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索回被驳:不要高估你们的爱情和人性
本文图片

男子王某在2016年为与女友结婚 , 出资450万购买了海淀区某房屋 , 期间其女友赵某要求将房屋的50%份额作为彩礼登记在其名下 。 事后双方因矛盾分手 , 王某要求赵某返还产权被拒 。 法院审理认为 , 王某明知赵某仅支付了少数的款项 , 仍将产权办至其名下 , 且王某无法拿出房子作为彩礼的证据 。 在此情况下 , 王某的请求实际是撤销赠与 , 由于产权赠予发生在2016年 , 双方分手在2017年 , 故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请 。
王某的确是吃了哑巴亏 , 被算计了 。
他出资450万购买的房屋 , 但是他拿不出将“房屋的50%份额作为彩礼登记在女友名下”的证据 , 没有法子 , 法院只能认定王某的请求是撤销赠与 , 可是又过了法律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 也只能最终驳回王某的诉请了 。
这场恋爱可是把王某伤得不轻 , 赔了夫人又折兵 。
其实在恋爱中 , 两个人出资一起购房这样的事挺常见的 , 有的情侣是感情好的时候说加名就加名了 , 甚至还赠送了房屋的产权 。 感情好的时候没关系 , 感情不好的时候两个人闹掰了 , 一说到钱财 , 两个人就成了仇人相见 。
王某这样的事 , 我们不要上升到性别对立 , 没有必要 , 因为诸如此类的案例 , 男生吃亏的也有 , 女生吃亏的也有 , 恋爱中遇人不淑被另一半算计 , 这事现实生活中还真的挺常见的 , 上升到性别对立没有意义 , 有意义的是我们应该探讨如何规避风险?如何以防你爱的人反过来算计你?
正如我开篇所说的那样:恋爱期间 , 任何形式的大额借款以及购房 , 都极易爆雷 。
你觉得你们感情好 , 但恋爱跟结婚还是不一样的 , 有点心眼 , 涉及到钱财方面的事还是等到领证了结婚后再说吧 , 最起码是有法律的保障的 。 仅仅是恋爱期间就在房屋产权上将其赠予恋人 , 你们一时关系好不会有什么风险 , 但是长远看来风险巨大 , 一旦分手 , 他会不会把钱还给你考验的是他的人性了 , 但是人品你没法去把握 。 他要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 你没有证据 , 你又能拿他怎么样呢?
所以说 , 恋爱期间不要涉及到大额借款以及购房的事 , 你们的感情是经不起考验的 , 人心难测 。
|男子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索回被驳:不要高估你们的爱情和人性
本文图片

02
我身边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
肖玲(化名)是来南方这座沿海城市旅游然后在公交车上跟当地的乔某一见钟情了 。 肖玲比较年轻 , 对于爱情很懵懂 , 还把他们的偶遇描绘得很神奇 , 称他们相遇相爱是一种缘分 。 后来大学毕业后 , 肖玲就在靠海的这个城市工作定居了下来 , 她太喜欢这座沿海城市了 。
乔某是本地人 , 肖玲很快就住到了乔某家里 , 跟乔某的母亲相处还挺好的 , 她跟乔某的关系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 但是还没领证 , 只是住在一起 , 也叫乔某的母亲为“妈” 。
肖玲跟乔某还合资购买了岛外某小区的一套房产 , 作为他们的婚房 。 我认识肖玲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 , 后来我知道的是肖玲跟乔某分手了 , 俩人因为那套房产闹得挺难看的 , 乔某母亲一开始对肖玲挺好的 , 但是肖玲跟她儿子闹掰了 , 哪里还有什么情义呢?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