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药监部门昨日发文要求,从今年开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将作为医疗机构考核指标,隐匿不报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将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文件要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须可疑即报,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应亲自过问,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汇总医院有关业务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并及时通过网上直报 。监测内容包括药品使用流程,器械,药品不良反应培训等 。其中,外科植入物诊疗范围的科室是监测重点 。
武汉药监部门表示,将定期通报监测情况,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单位将追究领导责任,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发现后匿而不报、隐瞒相关资料的人员,将依法处理 。
【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医院须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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