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付医疗费后反悔 要求返还 员工胜诉

湖北来沪打工的陈福东在工作中摔伤,公司为他支付医疗费3.3万余元,却又要他返还1.7万余元 。日前,嘉定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福东不必返还这笔医疗费 。

公司支付医疗费后反悔 要求返还 员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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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东是上海海峰化工装备公司的电焊工 。
去年6月,陈福东在焊接筒体环缝时,筒体突然翻滚下来,他从筒上摔下,多处骨折,花去医疗费3.3万余元 。经协商,公司承认陈福东是工伤,并与陈妻签订书面协议: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陈工伤期间按公司规定享受工伤工资待遇 。
陈福东出院后,为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与公司发生争执,并获仲裁支持 。公司也随即提出仲裁,要求陈福东返还个人应自负的医疗费1.7万余元,也得到支持 。为此,陈福东将公司告上法庭 。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福东家属在获得授权后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关于医疗费用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法规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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