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泉击进女大学生体内 下体受伤索赔18万

 
大学生李梅(化名)怎么也没想到,看似美妙的音乐喷泉竟能给她带来一场灾难:水柱自下体冲入体内,阴道被冲穿,肠子被冲断 。在经历了3次手术、179天的住院治疗后,李梅将喷泉的管理者———西峡县建设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189184.18元(内含3万元精神损失费) 。
【喷泉击进女大学生体内 下体受伤索赔18万】

喷泉击进女大学生体内 下体受伤索赔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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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9岁的李梅事发前在南阳某大学大三念书 。2006年暑假,李梅到西峡县城亲戚家小住,正巧她的大学好友兰兰(化名)家就在西峡县城 。兰兰就约了小吴和小刘两个男孩儿,一起陪李梅出去玩 。
2006年8月17日20时左右,他们4人骑摩托车到了县城的时代广场 。李梅说,当时广场里的音乐喷泉开了,很多人在里面跑来跑去 。看到别人玩得那么高兴,他们也跟着跑了进去 。
一开始,喷泉喷得较低,他们在里面嬉戏,不知不觉跑到了主喷区 。这时音乐达到了高潮,喷泉的水柱冲天而起,李梅正好站在主喷泉上方,高压喷泉一下子击中了她的下身,喷泉将她向上冲起后又抛了下来 。
李梅说,从地上爬起来后,身穿裙子的她感到肚子剧烈疼痛,一看地上,竟然有一摊鲜血,她急忙捂着肚子往外走,3个同伴把她送到了医院 。
半年治疗生不如死
在西峡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李梅出现了失血性休克,医生立即为她进行了输血和止血治疗 。经检查,李梅阴道裂伤,直肠受损,直肠阴道瘘,医生为她紧急进行了阴道修补手术和乙状结肠造瘘手术 。
2006年11月,李梅再次入住西峡县人民医院,进行乙状结肠造瘘还纳术 。因术后身体状况未见好转,又转至南阳市中心医院治疗 。
李梅说,在南阳市中心医院,她必须24小时冲洗肠瘘,每天都疼得死去活来,尽管这样,她的瘘口依然排脓,大便不能抑制 。
今年1月24日,李梅一家又到南京军区总医院求医,医院继续对她进行冲洗治疗,随后又进行了肠瘘切除术 。从去年8月17日受伤到今年3月20日从南京军区总医院出院,7个多月的时间里,李梅没有吃过一口食物,只能靠静脉注射营养苦苦支撑 。
李梅伤愈后,整天闷在屋里,李梅的母亲至今不敢将事情告诉左邻右舍,担心女儿将来不好找婆家 。而阴道损伤对李梅婚后的夫妻生活和生育是否有影响,现在还无法预料 。
今年6月,李梅的身体恢复健康后,向西峡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时代广场的管理者——西峡县建设局赔偿各项损失共189184.18元 。理由是对方疏于管理,致使自己身体遭受严重损害 。
今年7月3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
西峡县建设局认为,喷泉开放时,李梅违反了广场规定和管理要求,强行闯入喷泉区,为玩水被冲倒致伤 。
广场喷泉有完善的管理办法,自己也尽到了管理义务 。广场设有游客须知、警示牌,开放前进行了广播安全提示,喷泉区还有花卉隔离带 。
李梅是名大学生,能够判断危险的存在,但却对危险漠然置之,这才导致了人身损害的后果 。
李梅的代理律师王永浩认为,李梅的受伤,是时代广场喷泉设计、建设、管理的瑕疵造成的 。
他说,喷泉与广场在同一个平面上,没有隔离物,给游客的感觉完全是一个可以与之亲近的喷泉,根本没有危险 。但实际上时代广场的喷泉喷射力相当大,应设计修建一个防护栏防止游客进入才能保证安全 。
王永浩认为,李梅等人是看到很多人在喷泉里游玩的情况下,才进入喷泉区的,不可能意识到喷泉会对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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