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技校拒74名乙肝新生 自称执行国家政策( 二 )


“沈菲菲的舅舅和舅妈都在昆明工作,都见过世面会说话 。舅妈还是妇产科医生,比较懂这些,但是学校根本就不听我们说 。每次我去找学生工作处的老师,把材料拿给他看,说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不允许歧视,但他都推在一边,理都不理 。”沈同仁说 。
“有几次我去的时候,好多家长在学校里哭 。哭有什么用,还不是得退学 。”9月3日,沈同仁帮董家把退还的学费捎了回来,但他自己坚决不肯退学费 。直到后来,班主任一次次打电话来,说如果9月18日之前不办手续的话就一分钱都拿不到了,沈同仁才在无奈之下领取了学费 。
9月13日,董清远、沈同仁再次来到云南工业技校 。这一次,他们借了一个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录下了与学生工作处负责人陈延林交涉的过程 。
对话中,董清远质疑学校的做法:“我们问了医生,孩子(的病)不是传染性的 。”陈延林回答说:“必须要退!得了乙肝都要退 。不管处不处于传染期都要退,这是学校的规定 。”
董清远说:“我们今天来,就是想跟学校协商一下……”陈延林打断他的话:“不可能!我们这里不可能因为少数人耽误了大家 。你想,学生入学,最终是为了找个好的工作,但是用人单位来要人的时候,都要体检 。一旦查出这种(病)来,他们都是不要的 。他用人单位不要,你也没得办法 。”
两位父亲还在求情:“陈老师,望子成龙嘛!”陈延林说:“如果治好了,明年再来,我们也欢迎 。如果治不好,说个直话,送到哪里,哪里都不敢收!社会不管,企业也不管你这个事 。”
家长据理力争:“现在国家规定考公务员也不许检查乙肝 。”陈延林说:“艾滋病人家都不准歧视,问题是,现在社会上这个情况……”
董、沈两位家长不明白:难道学校可以因为3年后乙肝病原携带的学生有可能被用人单位拒收而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权利吗?
校方称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9月26日下午,云南工业技校副校长吕勇在办公室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不理解为何媒体如此关注此事:“我们年年都这样做 。往年因为招生少,(因乙肝)退学的最多只有30多人,从来没有家长来闹的 。”
今年该校新招了3000多名学生,“一年招了三年生”,基数大,所以一下子查出70多人来 。
“我认为,他们(指有反对意见的家长)只代表一小部分家长,我敢说,96%以上的家长对学校的处理都没有意见,甚至有些家长来了以后说‘我们非常感谢学校,我的小孩儿原来从来没有检查过身体,现在才知道他们有这种情况 。’”
他说,“你们不要听一两个家长的话,就来炒作 。”
他还说,“我们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要求 。体检以后呈阳性的,就是带乙肝病原的,我们就做工作(劝其退学),不叫开除,也不叫责令退学 。”
吕勇所称的“执行国家政策要求”,指的是1984年《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的通知》[劳人培(1984)7号] 。这份文件的第七条规定:“确认为慢性肝炎(包括确诊为乙型肝炎患者)、先天性黄疸患者,不能录取 。患急性肝炎已治愈一年,迁延性肝炎已治愈两年,可以录取 。但不能报考部分工种专业 。”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高校录取新生时,对于乙肝病原携带者只做录取专业方面的限制而不得一律拒绝入学;今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也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
对此,该校学生工作处负责人陈延林说,技工学校并不归教育部门管,该校由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煤炭工业局管理 。所以,教育部的规定对该校不起作用 。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的《意见》,“没有发到我们这里来 。肯定不是针对我们技工学校发的 。它保障的是就业权利,不是我们技校的体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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