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或许大家和作者一样有一个疑问 情感和道德秩序生成,情感和道德感秩序区别吗( 三 )


爱这个情比恻隐之情更本质 , 它是人的性里面的东西 , 无爱人之情非人 。 怵惕恻隐是感出来的 , 孟子以感情说“非人” , 是间接说明问题 , 并未直接抓住本质 。
人们都认为小偷是没有爱的 , 但是王阳明认为有 。 有一个故事说 , 人们抓住小偷后 , 为了帮助小偷找到良知 , 王阳明让小偷脱衣服 , 小偷照做 , 但是脱到最后一件裤衩时 , 小偷死活不脱了 。 于是 , 王阳明对众人说 , 小偷仍然是有良知的 。
我们可以说如果小偷此时脱得一丝不挂站在众人面前而不感到羞己 , 那他就没有爱己之心 , 就不能算是人了 。
如果小偷此时脱得一丝不挂站在众人面前而不感到羞(他)人 , 那他就没有爱人之心 , 就不能算是人了 。
这里王阳明不说小偷仍然是有羞耻心的 , 而说他有良知 , 是指向了那个更为本质的东西——爱 , 王阳明所说的良知某种程度上就是人的爱之情感 。 爱己爱人之情使他产生羞耻感 , 不愿脱去最后的裤衩 , 有爱 , 说明他仍然是一个“人” , 而不是无可救药的禽兽 。
这里的良知等同于人的爱(但似乎又是爱背后那个更加根本地存在) , 良知人皆有之 , 爱之情人皆有之 。
王阳明的良知直接指向人人皆有的爱之情——爱己爱人 , 这是抓住了本质 。 自耻、羞人是小偷的感受 , 由这个感受作为跳板 , 指向作为人“存在”的东西——良知(爱) , “此良知所以为圣愚之同具 , 而人皆可以为尧舜者” 。
相比孟子“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 “无良知 , 非人也” , 更根本、更本质 。
我们可以说 , 感情是因为“事件”而产生的情;爱之情则是存在的、产生感情的背后的那个东西 。
如此我们就有必要对爱之情和感情做一个区分 。
父母对孩子的爱和孩子感受到的爱是不同的情 , 爱之情是人“固有”的 , 孩子感受到的情是“感”情 。
一或许大家和作者一样有一个疑问 情感和道德秩序生成,情感和道德感秩序区别吗】而情感与感情这两个词是不同的 , 我们把情感与人存在的、确定的那个爱锚定 , 而感情是指喜怒哀乐等 , 当然 , 也包括感受到的爱 , 如此分类似乎是恰当的 。
即在情感集合中只有爱这一个元素 , 不包括喜怒哀乐等 , 当然 , 也不包括感受到的那个爱 。
情感与感情的关系就如同时间与春夏秋冬一样 。 春夏秋冬不是时间 , 感情不是情感 。
时间是存在的、有的、确定的 , 而“春夏秋冬”是感受到的、(因为有的地方没有春夏秋冬 , 只有雨季旱季 , 或者只有“夏季”)、变化的、发展的、不定的 。
同样 , 情感是存在的、有的、确定的 , 感情也是感受到的、变化的、发展的、杂乱无章的 。
情感与感情的关系还如同电磁波与声像的关系 , 电磁波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声、像——感情在某种意义上是由情感即爱在“过程”之后“转化”而来的 。
电磁波无处不在——它一直都在 , 并且无差别 , 我们每一个人的情感也是一样的 , 无差别的 。 而声、像则是在(转化)过程之后的某一范围内存在 , 且千差万别 , 每一个人的感情也是千差万别的 。
基于以上简短讨论我们给情感和感情分别下个定义:情感即是爱 , 后文中情感一词不作说明即是指爱 。
感情是基于情感的价值判断之后“感”出来的喜怒哀乐等 , 包括“感”出来的爱 。
情感是一种特殊的情 , 它在人的生活中和人文研究中处于重要地位 , 对它必须做一些进一步地探讨 。
一或许大家和作者一样有一个疑问 情感和道德秩序生成,情感和道德感秩序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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