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买卖新政策 限价房买卖税费( 二 )


限价商品房竣工后,相关单位或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质量监督、消防、规划、人防等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房给购买人 。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永定区人民政府参与,成立专门班子与各房地产开发商洽谈,在现有待售或在建的商品房源中组织被拆迁户团购一批商品房,作为限价商品房 。
组织团购的限价商品房须和开发商约订具体价格,并由永定区房源办、项目业主单位共同调控 。

限价商品房的卖给谁?怎么买?
卖给谁——市中心城区实施的棚改、市政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并腾房让地的被征收拆迁户 。
怎么买——在项目指定限价商品房源内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进行自主选购 。
认购需被征收拆迁户在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并领款后15日内到项目指挥部办理限价商品房的“准购证”手续,超过此期限不办理“准购证”的,被视为自动放弃认购资格 。
被征收拆迁户在限价商品房发布销(预)售公告后3个月内,凭“准购证”到相关售楼部选房并交纳房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购买 。
如何定价——销售价格实行政府限价管理 。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税费进行核算,按照上浮5%的利润确定的价格,同时期、同地段类似商品房均价下浮10%确定的价格,同时期、同地段房屋征收综合补偿价格,比较这三种价格的最低价最终确定为限定销售价格 。
越早腾房让地越实惠——根据房屋补偿协议签订的时限,实行阶段优惠价 。
凡在征收决定发布后第一阶段内签定房屋补偿协议并腾房让地的,按限定销售价格购房;
在征收决定发布后第二阶段内签定房屋补偿协议并腾房让地的,按限定销售价格上浮200元/㎡购房;
在征收决定发布后第三阶段内签定房屋补偿协议并腾房让地的,按限定销售价格上浮400元/㎡购房;
征收决定发布签约期外签定房屋补偿协议并腾房的,不享受阶段优惠价 。
每户可以买多少——被征收拆迁户按照不大于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选购限价商品房,原则上毎户限购一套限价商品房,但人均不超过50㎡,超过面积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市场价予以购买 。
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少于限价商品房最小户型面积的按签约期限享受相应的商品住房阶段优惠价格,每户可购买最小户型限价商品房 。

谁监督管理?
对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方式取得购房资格的,由当地主管部门撤销其购房资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对其申购中的不良信用情况予以记录存档 。已购买限价商品房的,责令退出已购住房,或者补交与同地段商品住房的差价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骗购限价商品房的,依法追究责任 。并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限价房买卖新政策 限价房买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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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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