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实习期结束了看看她眼中的检察工作

“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实习期结束了看看她眼中的检察工作】州院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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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实习期结束了看看她眼中的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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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
仰之弥高钻之弥坚
在大二的暑假 , 我有幸得到了在恩施州人民检察院进行实习的机会 , 作为一名法学生 , 人民检察院是我内心一直向往的充满正义感与神秘感的国家司法机关 。 光阴似箭 , 一晃我在这里已经度过了一月有余的时光 , 这段时间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之外的知识 , 也体会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经历 。 然而离别将至 , 刚开始踏入这座大楼满怀期待的我 , 也渐渐体会到了不舍与遗憾 。 提笔写下这段时间以来的感悟 , 自己的实习生活也即将画下一个句号 。
“纸上得来终觉浅 , 绝知此事要躬行 。 ”
这是我这次实习期间最大的感悟 。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 , 我深深地感受到自身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 。 我实习的部门是检察院的第三检察部 , 其日常工作的主要范围是负责处理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案件 , 是专业性极强的部门 。
在实习刚开始的时候 , 看着各种专业的法律文书与案件资料 , 我经常感到摸不着头绪 , 不知该如何下手整理 , 因此刚开始的时候我每天都在办公室提出很多问题 。 这些问题对于高度熟悉案件办理流程的前辈来说都是极其简单的 , 但是他们依然不厌其烦的给我回答和解释 。 这让我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了自己的工作并且迅速上手 。
在翻阅整理卷宗的时候 , 我能很明显的体会到实际法律工作的繁琐与复杂 , 可能在书本上表现出来的只是一个简单明确的法条 , 在实际案件办理过程中却需要大量的证据来支撑 。 举个例子来说 , 我实习所在的三部负责的多为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 , 办理过许多起受贿案件 。 受贿罪在法律条文中表述为:“受贿罪 ,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索取他人财物 ,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看似很简单的行为认定 , 在实际的案件办理过程中 , 需要检察官对受贿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地梳理 , 提前进行许多准备工作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 。 由此我才真正体会到 , 法律工作者不是依靠轻飘飘的法律条文 , 我们所学的法学和实践也确实存在着许多差距 。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 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 , 但是法学的发展是不断实践中完成的 。 在以后 , 我的法学学习也应该和实践更加结合 , 多多关注社会实际案件 , 进一步深化自己的学习 。
这次实习我了解到 , 除了日常办理案件之外 , 三部还担任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 。 在来到三部之前 , 优化营商环境对我而言只存在于新闻之中 , 是一张轻飘飘的通知 , 是我所接触不到的 。 但在这里的两个月 , 我切实了解到了这项政策 , 也切身体会了其真正内涵 。 在全国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 , 检察院应该做好的是自己的工作职责 , 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 我在这里也查阅到了许多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 明白了国家政府和各级机关都是在热诚踏实的推进此项工作的 , 这项政策也离我很近 , 并不是遥远的空泛的文字 , 而是切实为社会人民企业造福的 。
“唯奉三尺之律 , 以绳四海之人” 。
法律永远代表着正义 , 这是我实习期间的另一个重要感悟 。 之前在学校进行书本知识学习时 , 我从未接触并了解到过这么多的真实案件 ,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工作经历 , 我也才知道原来在我所未曾了解的地方 , 司法机关维护正义 , 为我们创造了良好正直的社会风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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