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论新知|地支关系「刑」排首位,用时刑居首,有凶亦有吉,细论地支相刑


瑜论新知|地支关系「刑」排首位,用时刑居首,有凶亦有吉,细论地支相刑
瑜论新知|地支关系「刑」排首位,用时刑居首,有凶亦有吉,细论地支相刑
瑜论新知|地支关系「刑」排首位,用时刑居首,有凶亦有吉,细论地支相刑
瑜论新知|地支关系「刑」排首位,用时刑居首,有凶亦有吉,细论地支相刑
瑜论新知|地支关系「刑」排首位,用时刑居首,有凶亦有吉,细论地支相刑
瑜论新知|地支关系「刑」排首位,用时刑居首,有凶亦有吉,细论地支相刑
【瑜论新知|地支关系「刑」排首位,用时刑居首,有凶亦有吉,细论地支相刑】
瑜论新知|地支关系「刑」排首位,用时刑居首,有凶亦有吉,细论地支相刑


几乎所有的命理学理论中 , 都是公认「天干」关系要讨论生、克、制、化 , 而「地支」关系主论刑、冲、合、害 , 这应该是没有质疑的 。 就以上的这四种地支关系来说 , 为什么会把「刑」的关系排在前面呢?我觉得或许是因为 , 地支相「刑」的关系发生的最快 , 产生的效果影响最大 , 以及再实际应用中的验证率最高 , 因此「刑」在各种命理书籍中的排位都是在最前面的 。

《阴符经》中说:“恩生于害 , 害生于恩” 。 这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 , 地支关系中的「刑」就是这样 , 属于害生于恩 , 地支三「刑」生于三合与三会的对位 , 与「六害」生于「六合」道理是相通的 。 所谓「刑」 , 顾名思义比冲、克的程度要重得多 , 「刑」有很多种 , 不同的「刑」有不同影响效果 , 有凶也有吉 。
地支「刑」的种类和实质地支之间的相「刑」关系 , 从名字上划分有四种分别为:无礼之刑、无恩之刑、恃势之刑、自刑 。
所谓「无礼之刑」也就是地支子与地支卯之间的关系 , 子刑卯而卯又刑子 , 地支子的五行属水 , 地支卯的五行属木 , 五行水能生木 , 因此地支子为木而卯为子 , 属于子母自相刑 。


《玉霄宝鉴》中云:卯为日门 , 子为阳之所生 , 日出于卯 , 子卯角立 , 无钦卑之道 , 故曰无礼之刑 。
大家都知道太阳于卯时从东方升起 , 因此古人认为地支卯为“日门” , 而地支子又为阳之所生 , 阳者君也、夫也 , 势不两立也 。 又因为地支子属水而卯属木 , 地支子与卯之间有子母之道 , 然而两阳之竞不恤 , 所以既相生又遁加刑害 , 因此才被称为“无礼之刑” 。

所谓「无恩之刑」也就是地支寅、巳、申之间的相刑关系 , 即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是也 。 地支寅中有甲木 , 克制地支巳中的戊土 , 戊土五行土聚 , 并以癸水相合为妻 , 然而癸水生甲木 , 即是甲木之母也 , 则戊土又可以视为甲木之父 , 然而甲木却克刑戊土 , 属于恩斯忘矣 , 故而被称为“无恩之刑” 。

《玉霄宝鉴》中云:未恃丁火之势 , 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势 , 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势 , 以刑未中之木 , 故曰恃势之刑 。

所谓「恃势之刑」也就是地支丑、未、戌之间的相刑关系 , 即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 。 地支丑中有旺水存在 , 地支丑属于是水中之土 , 而地支戌是五行火的墓库 , 地支丑恃旺水之势刑克地支戌火之墓库 。 而地支未中有旺土 , 恃五行旺土之势 , 刑克地支丑中之水 , 因此丑未戌三个地支各有各的所恃之势 , 故而称为”恃势之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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