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真丽斯“益生菌护肤”宣称“28天暗沉程度减少70%”等广告语或违反《广告法》( 三 )


2014 , 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报告进一步澄清了益生菌的定义 , 必须包括:
● 益生菌在给药时必须是活菌且达到一定的数量才有用;
● 菌株必须从基因方面辨别 , 依据最新术语分类 , 并且根据数量、字母或名字认定;
● 必须开展一定规模、设计科学的研究才能判定一种菌株是否为益生菌,并根据益生菌的原定用途将菌株用于宿主(人体、牲畜、宠物等);
● 对一种情况有益的菌株未必对其它情况有益;
● 对人体有益的菌株用于动物研究时必须明确标示为试验情况下的人体益生菌 。
总的来说 , 目前国际上对益生菌的定义是 , 只有活的、有足够数量并对宿主(人体)有益的微生物菌种才能称之为益生菌 。
不过 , 由于微生物的繁殖能力极强 , 为避免其大量繁殖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 , 国家化妆品法规里有明确规定 , “任何化妆品里不允许添加活菌” , 且化妆品里细菌总数只能在<1000cfu/ml(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100 CFU/g或CFU/mL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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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 据中国医药报报道 , 与食品中直接添加益生菌不同 , 受表面活性剂、防腐剂、乙醇等成分的影响 , 益生菌很难在化妆品中生长 。 要保持益生菌在化妆品中的活性 , 对于生产、包装、运输、仓储方面也有很高的要求 。
针对上述问题 , 中国网财经致函广东真丽斯化妆品有限公司 , 截至发稿 , 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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