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最新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陕西省( 二 )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三)计算公式: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议或以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
六、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三)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票据为准,并且有关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
(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50元/天计算)
八、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09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32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09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32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09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32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具体伤残赔偿数额如下】: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75360元
二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90%=681624元
三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80%=605888元
四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70%=530152元
五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60%=454416元
六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50%=378680元
七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40%=302944元
八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30%=227208元
九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20%=151472元
十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10%=75736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266320元
二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90%=239688元
三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80%=213056元
四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70%=186424元
五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60%=159792元
六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50%=133160元;
七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40%=106528元
八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30%=798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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