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法视频 新农村土地补偿法( 三 )


关于空地赔偿问题,原审法院根据调取的航拍图及专业人员测量结果,结合孟凡君提供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扣除房屋占地面积,认定孟凡君可获赔偿的空余土地面积应为1029.14平方米并无不当 。关于空地赔偿标准问题,孟凡君主张应按照萧政办发〔2015〕39号文及附件的规定,将空地面积折算为房屋面积的70%进行赔偿,但孟凡君提供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非宅基地使用证,并不能以此证明孟凡君被征收院落属于萧政办发〔2015〕39号文及附件规定的“单门独院”补偿范围 。原审法院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房屋征收工作的补充意见》规定的3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赔偿,并无不当 。关于附属物赔偿问题,原审法院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及孟凡君提供的视频资料所反映的附属物实际状况,酌定萧县人民政府赔偿孟凡君附属物损失7万元亦无不当 。
综上,孟凡君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孟凡君的再审申请 。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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