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充满知识|襄阳发生重大车祸!肇事者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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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 , 中国检察网发布了一则起诉书 , 被告人刘某某驾驶重型货车 , 行驶至襄阳二广高速公路广二向1541KM处时 , 先后撞倒4个人 , 造成2死2伤 , 刘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01
2死2伤 , 襄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两小车发生碰撞
图源网络
2020年12月6日00时49分许 , 被害人薛某甲驾驶的豫R****0小型轿车行驶至二广高速公路广二向1541KM处时 , 与龚某某驾驶的鲁Q****8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 鲁Q****8小型轿车斜滑至慢速车道与应急车道分界线处 , 豫R****0小型轿车旋滑后头南尾北呈掉头姿态停在快车道左侧 。
4人下车查看
图源网络
随后 , 薛某甲与乘坐豫R****0小型轿车的被害人薛某乙、薛某丙、薛某丁下车查看 。
被刘某某驾驶的货车所撞
图源网络
00时51分许 , 被告人刘某某驾驶豫H****6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近事故地点 , 因未能及时发现事故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 , 先后撞击薛某甲、薛某乙、薛某丙、薛某丁及豫R****0小型轿车 。
造成2死2伤
图源网络
造成薛某甲、薛某乙当场死亡 , 薛某丁、薛某丙受伤以及两车受损 。
刘某某负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 , 刘某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置 。 经交警部门认定 , 刘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 经鉴定 , 被害人薛某丁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被害人薛某丙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
刘某某取得被害人谅解
2021年2月22日 , 被告人刘某某赔偿被害人薛某甲近亲属、薛某乙近亲属、薛某丙、薛某丁 , 取得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
1
物证:涉案车辆(照片);
2
书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案经过、谅解书、刑事判决书等;
3
证人证言:证人杜某某、薛某戊、刘某丙等人的证言;
4
被害人陈述:被害人薛某丁、薛某丙的陈述;
5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刘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6
鉴定意见: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司法鉴定意见书;
7
勘验笔录:交通事故现场勘验笔录 。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 , 内容客观真实 , 足以认定指控事实 。 被告人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 , 并自愿认罪认罚 。
刘某某个人信息
被告人刘某某 , 男 , 1993年**月**日出生 , 公民身份号码4107241993********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货车司机 ,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河南省获嘉县**路**号 。
曾因抢劫罪入狱
因犯抢劫罪 , 于2012年1月17日被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 于2021年2月25日被襄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 同年5月27日经本院决定逮捕 , 同年6月2日由襄阳市公安局执行 。
向法院提起公诉
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院认为 , 被告人刘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 致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 且负事故主要责任 , 情节特别恶劣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可以从宽处理
【生活充满知识|襄阳发生重大车祸!肇事者被逮捕】被告人刘某某认罪认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 可以从宽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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