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盗窃罪的严重情节 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怎么构成( 二 )


2.既遂
只有当犯罪人控制财物时 , 才是盗窃罪的既遂 , 此所谓控制说 。但当被害人丧失对物的支配时 , 就应该认为犯罪人已经控制 。
三、辩护思路
1.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是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是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是被害人谅解的;四是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2.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
3.未成年犯罪原则上从宽处理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 , 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 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 , 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 不认为是犯罪:一是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二是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 或者被胁迫;三是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
4.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 , 可不认为是犯罪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误以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 , 在发现之后及时返还的 , 不属于盗窃犯罪行为 。
6.盗窃事实的认定 , 主要是证据审查 。审查盗窃物品及其数量 , 是否达到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 , 尤其是涉及到价格认证 , 按照鉴定意见审查质证 。
四、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盗窃罪
1.构成盗窃罪的 , 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 , 两年内三次盗窃的 , 入户盗窃的 , 携带凶器盗窃的 , 或者扒窃的 , 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 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 确定基准刑 。
多次盗窃 , 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 , 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 , 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 , 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 , 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
3.构成盗窃罪的 , 根据盗窃的数额、次数、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 , 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 , 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二倍以下决定罚金数额;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 , 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
4.构成盗窃罪的 , 综合考虑盗窃的起因、数额、次数、手段、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 , 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 , 决定缓刑的适用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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