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用怎么计算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二 )


注:张家港地区目前最低时薪为22元 。
6、综合计算工时制与不定时工时制下,如何计算加班费?
【加班费用怎么计算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1)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
附件: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


加班费用怎么计算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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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即不定时工时制度下劳动者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也不支付加班工资 。
附件: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
3)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工作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明显不合理,但未报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者综合工时制,如何计算标准工时制外的加班费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用人单位主张由于劳动者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特点无法对其实行标准工时制度而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的,仍然应当认定其实行标准工时制 。
但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具有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特点、依据标准工时计算加班工资明显不合理,或者工作时间无法根据标准工时进行计算,或者其上级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办理了相应岗位、工种的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手续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 。
对于劳动者工作时间长,但劳动强度与工作时间明显不一致的;或者长期处于等待状态且等待期间有休息场所可以休息、完全认定为工作时间明显不合理的,在认定时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工作时间进行合理的这算 。
7、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可否不支付加班费而给予补休?补休的标准如何确定?
1)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
附件: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6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6个月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 。因此,安排调休的期限原则上限定在6个月内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完毕前完成 。
2)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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