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 该场所的现场工作(11)


8.1.4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 其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面 , 并宜在屋面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
8.1.5 建筑面积大于400m2的营业厅、展览厅等场所内的疏散指示标志 , 应保证其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 , 并使人员在走道上任何位置保持视觉连续 。
8.1.6 除国家标准规定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之外 , 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 可按GB50084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 。
8.1.7 除国家标准规定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之外 , 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 , 可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宜具备无线联网和远程监控功能 。
8.1.8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 , 应采用常开式防火门 , 设置自动和手动关闭装置 , 并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 。
8.1.9 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 , 应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 , 并应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或其他等效的方法:
a)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 其报警延迟时间不应超过15s;
b)设置能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的电磁门锁装置;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 , 应与系统联动;
c)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
8.1.10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装饰材料 , 如窗帘、地毯、家具等的燃烧性能应符合GB50222的规定 。
8.1.11 人员密集场所可能泄漏散发可燃气体或蒸气的场所 , 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8.1.12 人员密集场所内燃油、燃气设备的供油、供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 , 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均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装置 。
8.2 宾馆
8.2.1 宾馆前台和大厅配置对讲机、喊话器、扩音器、应急手电筒、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器材 。
8.2.2 高层宾馆的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 , 其他宾馆的客房内宜配备应急手电筒、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 , 并应放置在醒目位置或设置明显的标志 。应急手电筒和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的有效使用时间不应小于30min 。
8.2.3 客房内应设置醒目、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和楼层安全疏散及客房所在位置示意图 。
8.2.4 客房层应按照有关建筑消防逃生器材及配备标准设置辅助逃生器材 , 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
8.3 商场
8.3.1 商场、市场建筑之间不应设置连接顶棚;当必须设置时 , 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消防车通道上部严禁设置连接顶棚;
b)顶棚所连接的建筑总占地面积不应超过2500㎡;
c)顶棚下面不应设置摊位 , 放置可燃物;
d)顶棚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GB50222规定的B1级;
e)顶棚四周应敞开 , 其高度应高出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1.0m以上 , 其自然排烟口面积不应低于顶棚地面正投影面积的25% 。
8.3.2 设置于商场内的库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与营业、办公部分完全分隔 , 通向营业厅的开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
8.3.3 商场内的柜台和货架应合理布置 , 营业厅内的疏散通道设置应符合JGJ48的规定 ,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营业厅内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安全出口;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