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必须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吗 离职手续怎么写

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入转调离模块中,最容易出现问题,导致员工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环节就员工的离职环节 。由于不同的离职方式导致离职流程也不尽相同 。今天,就跟大家一起探讨一下最常见的员工辞职的离职流程的办理方式 。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1、主动解除:辞职;
2、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未到期双方协议解除;医疗期到期不能胜任工作协议解除;经济性裁员;
3、被动解除:无正当理由被辞退,因违法犯罪被辞退,因违反规章制度被辞退 。
二、员工辞职正常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不同形式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离职办理手续不同,拿最常见、最简单的辞职为例,办理离职手续有以下几个流程:
递交辞职手续 。离职手续一定要提前30天递交吗?
这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因为只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不需要递交辞职申请书待批 。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同意解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不受37条规定的期限限制 。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满足以下条件:(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
3、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注意:第二款的情形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
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工作交接 。如何办理工作交接?
无论什么情况都需要做工作交接 。
工作交接分为财物交接、工作交接和档案交接三部分 。
1、财物交接就是将员工掌握的属于公司财物交回公司的过程 。一般指员工掌管的个人电脑、办公用具、备用金等 。这些财物多是数额较大且比较明确的,小件财物,没有必要做明细的交接 。
2、工作怎么交接?
工作交接除了日常工作之外,还有离职人跟进的工作,比如项目、对接人,或者日常的联系人 。不可忽略的是,离职人的工作资料和工作笔记是必须要备份给公司的,如果涉及到公司机密,离职人是不能带走的 。尽责的离职工作交接,离职人除了将工作资料和文件交给接手人之外,还要带领新的接手人去拜访所有的业务对接人和联络人,将接手人介绍给对方,并告知对方自己即将离职,将有接手人继续自己的工作 。这样的交接,工作才不会有断档,有更顺畅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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