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夫妻二人 公婆过世,儿媳妇能分得他们留下来的家产么?这四类情况下,能( 三 )
则家产由子女配偶分得 。
这里稍微多提及一句:
有些声音对“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产生质疑 , 认为不能签 , 即便签了也无效——因为子女与子女配偶本就是一家人 , 属于一个整体 。 还有观点是稍微放宽了一下条件:子女在 , 父母就不能跟子女配偶签;除非子女过世了、子女离婚了才行 。
这类声音、观点没有任何司法解释 , 也没有任何依据 。
法律充分尊重遗赠人的真实自我意愿 , 即遵从“自治原则”——老人说了 , 我儿子不管我 , 就儿媳妇尽心尽力伺候我 , 凭什么不让我跟儿媳妇签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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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四类情况简单小结一下:法定继承情况下 , 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 。 法定继承情况下 , 子女先于父母过世 , 子女配偶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 法定继承情况下 , 子女后于父母过世 , 尚未办理继承手续时过世 。 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 将家产遗赠给子女配偶 。
【3】结语
这里 , 仅从法的角度 , 介绍一下“能不能”分得情况 。
人 , 对待财产、家庭关系的观念、态度不一;有些人甚至嘴上说的冠冕堂皇、站在道德制高点上 , 可实际行动却完全是另一回事 。
为什么有些人订了遗嘱 , 把财产只留给子女个人 , 不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
为什么有的家庭只强调子女、子女配偶的义务 , 却忘记了他们还有应得的权利?
为什么有些家庭总把儿、女区分开来 , 甚至把儿媳妇、女婿也划分成两类人?
为什么……
为什么的情况还少么?
所以 , 这里不会从家庭关系、道德伦理的角度来介绍这个话题 , 那是“该不该”的问题 。 至于“该不该” , 需要家庭自己去衡量 。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
来源:一纸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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