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民航大学招生章程( 四 )


对于符合第二十六条入校转专业条件的理科生及选考科目为物理的新生,入校后均有资格报名参加中欧学院的二次选拔 。
第二十五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投档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撤回该省部分招生计划 。尤其是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涉及到航空公司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需根据生源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调配,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支持、配合 。
第二十六条 我校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培养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对民航企事业单位有特别需求的专业,对于录取到我校的普通类型本科考生,在满足学校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调整其专业 。只要本科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且满足相关转入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便可申请转入该专业学习 。
第一,所有省份文科、理科、综合改革等科类高考投档成绩位于我校在该省份本科批次录取人数的前10%者 。
第二,高考投档成绩超该省一本线90分以上者(含)(按750分满分计) 。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省份,一本线标准按该省份公布的当年高考参照一本线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控制线执行 。
第三,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地区,选考科目在“物理、化学”中有任一门满分者 。
第二十七条 入学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按学生档案中的地址邮寄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
第六章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每年学费15000元,其余本科专业每年学费5200-5800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每年学费10000元 。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
第二十九条 学校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30余项,其中奖励类奖学金21项,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资助类奖助学金9项,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助学金可覆盖全校50%的学生 。
按定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享有企业设立的定向奖学金(用于交纳学生学费、住宿费) 。
第三十条 学校构建了“以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为有效补充”的资助体系,全方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有效资助,实现“应助尽助”,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第三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
第三十二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专业报到地点及住宿所在校区最终以录取通知书发布的为准 。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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