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1、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一、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1、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
(2)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3)收养证;
(4)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6)公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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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怎么做亲子关系证明?公证亲子关系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
2、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 。  
3、被证明的域外亲属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有关来往书信等 。
4、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5、经过中间人证明的亲属关系,应提交中间人身份证明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
扩展资料
内容:
1、亲属关系公证的管辖 。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依据地的公证处管辖 。
2、申办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此项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并提交有关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当事人与关系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
3、对亲属关系公证审查内容和应注意问题 。
公证处应审查的内容有:材料是否齐全,当事人之间亲属关系是否真实合法,以及当事人使用亲属关系公证书的目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亲属关系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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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啥证件能证明亲子关系法律分析:
1、最科学有效的亲子关系 , 就是医学亲子鉴定报告 。
2、此外 , 还可以辅助一些证据手续,比如,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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