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盘问的四种情形,人民人民警察法里的继续盘问四种情形与刑事诉讼法里的刑事传唤措施有何不同

1、人民人民警察法里的继续盘问四种情形与刑事诉讼法里的刑事传唤措施有何…举例说明,J县某企业凌晨3点,保安发现三个小偷在厂内撬窗偷工业品原材料 , 遂打电话报警,5分钟后警察赶到 , 小偷也不见了 。警察在附近搜索,发现了一个拣垃圾的可疑人员A,并在其三轮车上发现了部分该厂的工业品原材料和撬棍 。这种情况下经过两名警察当场盘问,这个犯罪嫌疑人不交代其真实身份,或没有携带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那么这个小偷符合盘问的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保安指控),2、有现场作案嫌疑(凌晨3点钟的案件,案发仅五分钟在现场附近被发现携带撬棍)3、有作案嫌疑但身份不清的,4、携带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实际上,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带至派出所,经所领导批准,就可以在派出所内继续盘问,盘问时间是12小时 , 可以延长至24小时,对不讲真实身份的可以延长至48小时 。经过调查,该厂被窃工业品原材料价值10000元,属于数额交代 , 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经局领导批准于当日立案侦查 。A在被派出所继续盘问期间交代其违法犯罪事实,并且交代了同伙B的真实身份 , 但讲不来C的真实身份,为此,对A和B批准刑事拘留,B做为刑拘逃犯上网通缉 。过了几天,有群众反映在某村的一个出租私房内有一些工业品原材料,经走访群众,发现该工业品原材料与该厂被窃的原材料相似 。为此,在某日夜里 , 民警将住在该出租私房的两人X和Y抓获,并对该两人刑事传唤 。经过讯问 , 以及A的辨认,发现X=C,为此,再对X即C 刑事拘留 。对Y释放 。经过对C的审讯,C交代,H县的D购买了部分赃物,但不清楚赃物具体数量,为此,J县公安携带对D拘传证,来到H县将D抓获,经查,D明知是赃物而购买了价值3000元的工业品原材料准备转手卖掉,故对D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
留置盘查和刑事传唤虽然都是一种强制措施,但也存在本质的区别:一、留置盘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刑事传唤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二、前者适用立案前、所有嫌疑违法犯罪的人,后者适用立案后的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
法律依据:
1、《人民警察法》第9条赋予人民警察的对嫌疑人将其带至一定场所进行盘问的权力 。留置盘查最多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 , 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传唤是调查 , 拘留是确认你犯罪了

继续盘问的四种情形,人民人民警察法里的继续盘问四种情形与刑事诉讼法里的刑事传唤措施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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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盘问时间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对在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24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 , 可以延长至48小时 。
继续盘问,法律名词,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有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行使继续盘问权、留置权 。按照《人民警察法》第9条的规定 ,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时对于经当场盘问仍然不能证实或排除被当场盘问人的违法犯罪嫌疑,同时符合规定的四种条件之一时,将被当场盘问人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将被当场盘问人留置在公安机关 , 以保证继续盘问的顺利进行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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