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是什么意思,分包和转包的概念( 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

分包是什么意思,分包和转包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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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包与转包是什么意思呢?您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包是指总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的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 , 如工艺设备安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部分的工程,分包给施工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区别在于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 。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 , 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
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分包是指工程承包方将自己承接的工程分成几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自己承接的整个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分包和转包的共同点是:分包和转包都不直接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工程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不同点是:分包工程时 , 工程的主体结构不能分包给第三方,工程承包方和分包方都参与工程的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转包的工程承包方将工程整体转包给第三方,承包方不参与工程的建设 。由于转包容易将工程转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 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筑市场混乱,所以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出了禁止工程转包的规定 。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倒手转包建设工程项目 。前款所称倒手转包,是指将建设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承包 , 只收取管理费,不派项目管理班子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的行为 。
《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总包与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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