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涉“老”的家庭纠纷( 二 )
姐姐们认为 , 老爷子工资高 , 弟弟“囚禁”老人 , 就是想独自占有私吞老人的工资 , 并为了以后多分遗产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根据郭家四个女儿提交的照片、视频及当事人的当庭陈述 , 郭建军确实存在阻拦姐姐们探望的行为 。 至于其阻断了父女之间交流感情、维系亲情 , 于法无据 , 判决四个女儿可在每年传统节日等特定日期到郭建军家中看望父亲 , 郭建军应予配合 。
■解释想多分财产难获法院支持
杨秋丽介绍 , 多子女家庭容易在父母财产的分配和继承上发生分歧 。 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 分配遗产时 , 可以多分 。 因此 , 有些子女就想以此钻“法律漏洞” 。
杨秋丽解释 , “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在实践中也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来具体分析 , 如果采用阻拦其他子女探望和赡养的方式 , 则不仅侵犯了其他子女的探望权 , 更有可能违背了老人的真实意愿 。 “采用阻拦其他子女探望和赡养的方式 , 主张自己尽到了更多赡养义务 , 以此要求在继承时多分财产 , 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杨秋丽说 。
案例2父母存有偏心不“待见”其他子女
有一些父母属于宁愿不和其他子女往来 , 也要把财产留给某一个子女 。
为了看望母亲 , 范丽(化名)把姐姐范晓(化名)诉至法院 , 称姐姐私自将母亲接至家中拒绝其和弟弟探望 , 切断了母亲与其他子女的一切联系 。 作为子女 , 自己有权探望母亲 , 所以要求每个月探望母亲两次 , 姐姐予以配合 。
然而 , 庭审时 , 母亲出庭为官司定了性:由于家庭财产分配的问题 , 其子女见面后总发生争吵 , 自己不胜其扰 。 同时 , 与其他子女间也存在矛盾 , 故而觉得大姑娘对自己挺好的 , 以后就在大姑娘家养老了 。
法官几次了解老人的真实意愿 , 她都坚称不是大女儿恶意阻拦其他子女探望 , 确实是自己不想见他们 。
考虑到本案的客观情况 ,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范丽的诉讼请求 。 范丽提出上诉 , 二审维持了原判 。
■建议父母应维持家庭内部和谐
“子女探望父母是使老年人从中获得亲情和温暖 。 同时 , 子女要求探望老人还应当充分考虑老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等 , 并尊重老年人的个人意愿 。 ”杨秋丽说 , 虽然法律规定 , 子女探望父母是法定义务 , 但本案中 , 范丽能否探望母亲还应当尊重母亲的意见 , 不能通过司法权强制干涉母亲的老年生活 。
同时 , 杨秋丽也建议父母 , 应积极主动维持家庭内部和谐 , 就子女比较关心的财产等问题及时沟通 , 尽量做到公平 , 避免产生误会、隔阂 , 如可以组织召开家庭会议 , 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财产进行分配 , 并签订家庭财产分配协议 , 各方按照协议履行 。 这样一来 , 各方之间若没有了财产上的矛盾 , 情绪上也会更加稳定 , 探望也会更加顺畅 。
本报采访人员高健插图王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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