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涉“老”的家庭纠纷

本文转自:北京晚报
三起涉“老”的家庭纠纷】亲人们之间闹上法庭不外乎“钱”和“财”
三起涉“老”的家庭纠纷
一些有老人的家庭因为两代人之间的隔阂 , 令“回家看看”变成奢望 。 “虽然产生家庭矛盾的因素很多 , 但归根结底就两种:情感和财产 。 ”处理过多起家庭纠纷的海淀法院法官助理杨秋丽这样总结道 。
三起涉“老”的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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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矛盾
因为不抚养所以不赡养
“我真是生了一个不孝的女儿啊!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分钱 , 我白养她这么大……”看着眼前母亲的“顿足捶胸” , 女儿李冰(化名)却不为所动 。
“养我?”李冰冷笑一声 , “啪”地一拍桌子:“我爸去世的时候 , 你在哪儿?我生病住院的时候 , 你在哪儿?我结婚的时候 , 你在哪儿……”一连串的质问 , 让调解室顿时安静了下来 。
原来 , 在李冰很小的时候 , 父亲便去世了 , 由于生活困难 , 李母无力抚养两个孩子 , 只能带着李冰的哥哥回了娘家 , 把李冰留给了爷爷奶奶抚养 。
对此 , 李冰认为 , 自己已经三十多岁 , 母亲几乎没有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 , 不要说抚养 , 连看望都很少 。 “如今 , 你却来找我要赡养费 。 ”李冰说得很绝情 。
李母掩面而泣 , 说自己身患慢性疾病、身体虚弱且需要长期治疗 , 又没有收入来源 , 实在没办法了才来找女儿 。
“我收入也不高 , 还要还房贷、照顾孩子 , 实在没钱给你 。 ”李冰也摊了牌 。
由于这对母女矛盾太尖锐 , 法院调解没有成功 , 但是法官也明确告诉李冰:依据法律规定 , 子女赡养父母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法定义务 。 所以 , 李冰不得以母亲未对其进行抚养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最终 , 法院综合考虑案情 , 一审酌情判定李冰每月向母亲支付赡养费300元 。
事情到此却并未结束 。 虽然一审法院没有调解成功 , 但还是让母女把各自压在心底的怨念都宣泄而出 , 特别是母亲深刻认识到自己为人母的愧疚 , 希望能和女儿真正“破冰” , 在有生之年能够重归于好 。 为此 , 她提起上诉 , 增加诉讼请求 , 希望女儿逢年过节能来探望自己 。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 对李母在二审中新增加探望的诉讼请求 , 以其在一审中未提出相关诉求为由不予审理 。
■建议用真诚消解陈年宿怨
“对于因为感情纠纷产生的家庭矛盾 , 法院会全力进行亲情调解 。 但是 , 法院也不是万能的 。 ”杨秋丽说 , 具体到本案 , 李母虽然有权要求李冰进行赡养和探望 , 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 , 不能过于强硬 , 在缓和矛盾、建立亲情的基础上 , 探望才能得到理想的效果 。
“亲情可以体现在很多方面 , 只要让对方感到真诚 , 很多陈年宿怨其实都可以消解 。 ”杨秋丽认为 , 当事人对于修补亲情的努力 , 远比一纸判决重要得多 。
财产矛盾
探视纠纷多都是钱闹的
除了情感隔阂 , 家庭纠纷另一大原因就是钱 。
杨秋丽说 , 这个类型案件基本也分两大类:一是某个子女想“独吞”老人财产 , 拒绝其他兄弟姐妹接触老人;另一种是老人分配财产方案引起子女不满 , 子女因此不愿和老人往来 。
案例1不让探望父亲四个姐姐起诉弟弟
郭家的纠纷属于第一种类型 。
郭父育有子女五人 , 其中郭建军(化名)既是独子也是幼子 , 四个姐姐把他告到法院 , 要求看望父亲 。
“他就是想私吞父亲的工资和房产……”四个姐姐异口同声 。 原来 , 以前都是五个子女轮流照看父亲 , 父亲身体、心情都很好 , 没有任何问题 。 可是 , 从2019年开始 , 郭建军就“霸占”了父亲 , 几个姐姐上门看望都被拒之门外 。 为了见父亲一面 , 姐姐甚至找来派出所民警 , 才得以进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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