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改革是否合理,2023年,天津城乡居民医保调整!涉及缴费、报销?( 三 )


      第三,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
      意见明确,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
      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第四 , 加强监督管理 。
      意见明确 , 建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
      加快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 , 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第五 , 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 。
      意见明确 , 科学合理确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 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主动使用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 。
      根据上述情况来看,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下调个人医保账户医保金的划入比例,并取消了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保账户的政策,这样一来对于个人医保账户进行家庭共济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对于基本养老金较高的退休人员来说,下调个人医保账户医保金的划入比例,或者是按照统一的基数计算划入的医保金,那就会直接减少了每月个人医保账户的到账金额 。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随着年龄的增加,生病的概率必然会增加,就诊和买药的支出也必然会增加 。
      虽然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并未明确提及关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改革 。
但是有不少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提出疑问,医保的改革,会不会涉及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调整,是统一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还是延迟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这样的担忧是否有必要呢?
      就现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而言 , 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 , 普遍是按照男性25年,女性20年执行,甚至于有部分地区还低于上述年限的规定 。
      比如说广州市医保局表示,目前广州市职工医保2014年前参保的人员按照累计缴费年限10年执行,2014年后参保的人员按照累计缴费年限15年执行 。
      另外上海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仅为15年 。
      但是根据2022年5月10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根据粤医保规〔2022〕6号文件规定 , 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 。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
      对于未达前款规定的市,从2022年开始,在本市2021年缴费年限政策的基础上,逐年调整本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
      另外2021年12月28日 , 山东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规定 , 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医保发〔2021〕43号)规定执行,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未达规定年限的统筹地区,2025年底前过渡到位 。累计缴费年限含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