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咱们的劳动用工制度已经实行好多年了,但客观的说 , 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签订用工合同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这在一些比较小的用工单位更是比较普遍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企业主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不敢得罪雇主,雇主不签也不主动提出来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了支付惩罚性工资等制度 。具体有以下相关规定:
一、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2012)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二、补签劳动合同或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18)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 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 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18)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书并按劳动者要求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 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 。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这个规定虽然老了点 , 但不和新法相冲突的条款仍然有效 。
一是劳动争议实行的是先仲裁后诉讼的制度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在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 ,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显示仲裁和诉讼是并列关系,我们可以申请或诉或裁 。但该法第七十九条又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 , 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仍然延续了以往的先仲裁后诉讼程序 。也就是说,你不经过劳动仲裁 , 直接到法院起诉 , 法院是不受理的 。因此,因没签合同的纠纷,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
二是一定要注意仲裁及诉讼的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就是说,一旦你从单位离职,必须在60天内申请仲裁,仲裁后如果不服仲裁决定就要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向法院起诉 。
三是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无法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上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18)的规定 , 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不足一个月时间,虽然没签劳动合同 ,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话,是得不到劳动监察部门和法院支持的 。
四是要注意惩罚性工资的起付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也就是说双倍工资是从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算的,在补签合同的前一天截止 。
五是举证责任相关问题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劳动者需要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 。这就要求劳动者要保留一定的证据才行 。大体上有工资支付凭证相关的凭证: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转账的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关于职工身份的证明:工作证、本人姓名办理的就餐卡、考勤记录等;其他证明:同事的证言、连续多日的工作影像资料和老板交流工作的录音证据等证据 。
除此以外,用人单位没交保险的需要补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只有付出法律解决争议,吃亏还是用人单位 , 只要证据充分 , 劳动者是会得到法律保障的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首?。?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单位招聘新员工,应当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单位招聘了新员工,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其次 , 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主要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招聘了新员工,有一个月的考验期 ,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应该向员工支付11 个月的双倍工资 。
第二种: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也就是说 , 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不签怎么办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特别提醒:单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有百利二无一害,希望单位能认识到的严重性,一定要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希望上述解答可以帮助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