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排放标准什么时候实行的 国四排放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国四排放标准什么时候实行的
国四排放标准是2005年12月30日开始执行的:1、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 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2、考虑到车辆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 , 因此相比新车的国四标准,在用车的国四标准的排放限值要宽松一些 。但也要比国三标准的限值加严了34% 。北京对于国四车辆,购买的初期是每2年检测一次,一些国四车已经陆续要开始年检 。在年检中 , 车辆的排放必须达到此次公布的标准限值,否则将要进行维修保养,年检达标后才能过关;3、此外,新颁布的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等三项油气回收的地方排放标准,与原标准相比,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加严了25%,加油站排放标准增加了加油站必须安装在线监控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的要求,按照此标准,油气回收效率可提高5%至10%,在线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控油气回收设备的工作情况 。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还能开几年【国四排放标准什么时候实行的 国四排放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还能开很久:1、普通小轿车没有报废年限限制,在使用15年之后:只需要半年年审一次,审核通过就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如果超过60万里程,就要强制报废了;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需要审批 , 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3、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得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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