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医资格 私开诊所“医”死人抛尸荒野( 二 )


法院认为,庞某无视国家法律,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且在未对朱某进行过敏性检测及缺乏使用氯化钾的直接依据的情况下,给朱某静脉滴注氯化钾药物,造成朱某因急性循环衰竭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鉴于庞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
经查,朱某在诊所内死亡后,庞某不但没报警,反而选择将遗体抛于山坡草丛后逃离,且公安机关是通过上网追逃将其捕获归案的 。庞某虽掏出悔过书,但无有关庞某确已准备去投案的证据,故对有自首行为的意见证据不充分,不予采纳 。遂作出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罚金的判决 。庞某不服,日前提起了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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