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最多赔多少钱 国家赔偿律师费怎么赔( 三 )


9、赔偿金利息 。《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一审法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认为上诉人因房屋灭失而取得国家赔偿不符合应当计算利息的情形,故而不支持上诉人杨登莲所主张的赔偿金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维持 。
综上所述,上诉人应得到的赔偿为:房屋损失费497790元,房屋装修费30000元,临时安置费49779元,搬迁费3000元,律师费45000元,物品损失费60000元,共计685569元 。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就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争议进行审理与裁判 。”本案上诉人要求撤销被上诉人作出的昆五普行赔决字(2019)第5号《行政赔偿决定书》,一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了昆五普行赔决字(2019)第5号《行政赔偿决定书》的处理与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院依法予以纠正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国家赔偿最多赔多少钱 国家赔偿律师费怎么赔】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19)云0102行赔初7号行政判决 。
二、由被上诉人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上诉人向海平房屋损失费497790元,房屋装修费30000元,临时安置费49779元,搬迁费3000元,律师费45000元,物品损失费60000元,共计685569元 。
三、驳回上诉人向海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上诉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负担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审判长 洪 琳
审判员 曾蕙菁
审判员 马 勇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杨 瑞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