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救助性别/家庭暴力受害者为何举步维艰?( 四 )


施暴者行为干预 (Batterer's Intervention)
在反家暴工作中 , 施暴者往往成为被忽略的一环 , 对施暴者没有约束措施和有效的行为矫正也是受害者不愿寻求帮助的重要原因 , 因为一旦被发现惹怒施暴者 , 通常在援助还没有到位之时受害者就会遇到更大的威胁 。
在美国 , 家庭暴力案件中 , 法官可以强制施暴者完成80小时的施暴者教育与行为干预项目(每周两小时 , 持续40周 , 即十个月) , 且施暴者必须自行承担行为干预项目的费用 。 “施暴者行为干预”项目与一般的“情绪管理干预”项目不同 , “情绪管理干预”视暴力行为为情绪的发泄口 , 但是在家庭暴力中 , 暴力行为通常是针对女性、视女性为物件或者不服从管理的附庸而进行的违法行为 , 两者干预模型采用的理论模型不同 , 干预方法区别也很大 。 “施暴者行为干预”通常更偏重对性别暴力的教育和对女性的角色认知的矫正 , 项目持续的时间会更长 , 项目的治疗师还需要接受统一的培训并获得政府认证 。
中国的反家暴法虽然规定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在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 但由于非强制 , 在召集施害者上非常困难 。 但即便强制 , 国内目前的“施暴者行为干预”项目及专业干预人员也非常有限 , 很难铺开 。 因此 , 社工机构设立“施暴者行为干预”项目和培养专业社工干预人才来保证施暴者的行为能被有效干预才是解决家暴的重要出口 。
尾声
以上提及的这些方面均是目前国内在反家暴的努力中可能忽视的有效干预切入口 , 但是归根结底 , 法律的确切落实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才是补上缺口的关键 。 时下网络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也给了社工机构更多的机会 , 可以通过多种管道科普反家暴法的知识和为潜在受害者提供求助的渠道 。 科技企业也应该提高企业责任感 , 比如在搜索家暴或者性别暴力等关键词时 , 应该将家暴援助热线等社会服务资源列在搜索页面的顶端 , 减少求助者寻找有效信息的障碍 。
虽然干预的方式和途径看似很多 , 但是从事过家暴防治工作的社工可能都曾有过非常无助的体验:你的案主明知道回家危险 , 但她依然会回到那个危险的伴侣身边 , 你明知道让她回家很危险 , 但是你又不得不让她回去 。 反家暴社工最常遇见的伦理困境 , 就是尊重案主的自主权和最大限度保护案主的权益之间的矛盾 。 研究生期间 , 我在上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课上同学们有过最激烈的讨论就是关于如何对待一次次被救助后又走回家暴循环的妇女 。 曾经有过反家暴机构工作经验的同学与大家分享了她对自己曾试图救助过的女性的不信任 , 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花费了如此多的时间精力为她们解释家庭暴力周期中的蜜月期通常只是假象 , 后面迎接她们的只有周而复始的压力期和暴力期 , 这些女性还是无法离开自己有暴力倾向的伴侣 。 即便她理解这些女性离开伴侣面临的很多现实障碍 , 她也尝试应用了从女性赋权理论中学到的所有指导思想和方法 , 始终无法帮助她们鼓起勇气走出险境的结果还是让她开始反感自己的服务对象 , 甚至想要违背她们的意愿 , 替她们做她认为正确的决定 。
【家庭暴力|救助性别/家庭暴力受害者为何举步维艰?】女性的诉求是多维的 , 她们想要人身安全和孩子的健康 , 也想要得到伴侣情感上的接纳和关爱 , 又试图在自己的尊严与孩子的生存、抚养权和社会接纳之间寻求平衡 。 对于社工来讲 , 所有干预方案都得建立在同理这些诉求并且知晓同时满足所有诉求的困难的基础上 , 先为女性制定合理的人身安全计划 , 再一步步帮助女性建立自尊和信心 , 慢慢走向情感和经济的独立 , 才能增加她们与家暴抗衡的筹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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