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妇联喊你来学法】用人单位能以岗位不适合女性为由拒绝录用女性吗?( 二 )


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
【妇联|【妇联喊你来学法】用人单位能以岗位不适合女性为由拒绝录用女性吗?】律师建议
有的女性在求职时可能会遇到类似上述案例中的性别歧视 , 这类用人单位多数是以工作内容不适合女性或者岗位不适合女性等为由拒绝录用女性 , 甚至有些单位直接在招聘信息上标明“仅限男性”字样 , 如果岗位要求不属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 , 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拒绝就已经涉嫌就业性别歧视 , 姐妹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 要求用人单位赔礼道歉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
本期嘉宾

实习律师刘凤
黑龙江仲法律师事务所
姐妹们 ,
如果您想学习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
我们下期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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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妇联权益部
编辑 | 岳心如杨雪晗
责编 | 梨月
审核 | 毕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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