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卦 周易第5卦:水天需坎上乾下( 二 )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以吉终也”或作“终吉也” 。
滞留于沙地上,遭到轻微的言语中伤,最后为吉 。
【需卦 周易第5卦:水天需坎上乾下】初至三为乾阳边等待,边视情况而前进的过程 。初九距坎险远而说“需于郊”,九二离水边较近,已至河边的沙地说“需于沙” 。九二变为离,成黄离之中,为元吉,故曰终吉 。
“言”在《周易》中多属负面的意思,指言语上的中伤 。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
滞留于水边的泥泞,引来了盗贼 。
九二还在沙岸边,再进一步就准备要涉水 。九三则已踩进水边的烂泥,为烂泥所困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灾在外意指坎险在外,坎为灾 。自我致寇,因为自己让自己身陷险地,自曝弱点,而引来了盗贼 。乾阳为大,足以御寇,因此只要谨慎小心就不会失败,可以逐退盗贼 。九三近逼坎险,坎为盗,又居互卦离之下,兑之中,离为戈兵,兑为毁折,因此有致寇之象 。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
滞留于沟渎之中,等敌寇离开之后,离开所躲藏的洞穴 。
另一解释为浴血奋战,从洞穴中逃出 。血喻受伤、处于险境 。
六四已进入坎,也就是危险之地,血传统讲法认为是流血的血,比喻进入危险之地,因坎为血象 。需即濡,濡为沐浴或沾湿,引申为滞留、停滞 。濡于血,就是浴血,血战 。
坎也可为沟渎 。血作洫,即沟渎的意思 。“需于洫”即滞留于沟渎之中,躲藏在沟渎中为避难的意思 。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
滞留于酒食,享受酒食,贞定为吉 。
虽然身处险中,但九五刚中,所以能够享受酒食宴乐 。《象传》说:“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序卦》说:“需者饮食之道也 。”九五爻是需卦的主爻,也是需卦卦义的核心,所以九五爻“需于酒食”呼应了象传及《序卦》传 。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
因逃难而躲入洞穴之中,有不请自来的客人三人来,礼敬他们,最后则吉 。
上六是需卦外卦水险的最后阶段,也就是滞留即将结束时,这时逃难到穴中,遇到不请自来的客人三人,这是来搭救自己逃离危险的,因此礼敬他们最后可以顺利逃难,化险为夷 。
速为“召”的意思 。不速之客就是不召之客,不请而突然自来的客人 。速或作促,不催促他而自己来 。另有一说认为,“不速之客”即小偷,“敬之”当解为“儆之”,儆为小心谨慎、预防的意思 。言有小偷来,小心预防最终为吉 。本文取自易学网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 。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
易曰“履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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