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的立案条件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二 )


2.不得形成资金池,平台应把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分开管理,若让投资人把钱汇到平台的账户,或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或者平台未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那么它也属于非法集资的陷阱 。


集资诈骗的立案条件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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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
鉴于私募基金销售需政府监管部门审批,销售公司及基金产品均需要到监管部门备案,因此打着私募基金销售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更具欺骗性,近几年此类情况愈演愈烈 。
投资私募资金的门槛较高,证监会严格要求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的各项条件:单位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并且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也不能低于100万元,也就是说,市面上所有20万,50万就能投的私募基金,实为非法集资 。且私募基金一般不会主动找投资人,如果高调奢华吸引力强,那必然是假的 。至于如何鉴别,可以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官方网站,查询私募基金公示、从业机构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是真是假,一目了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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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名目
除了以上两种,还可能以其他名目进行诱惑,比如慈善捐款、玩收藏、投资国外理财产品、投资借款、办理会员提前入会拿高息,以挂牌上市为诱饵、出售股份购买产品加盟公司、借贷平台吸金、高额回报等 。
总之,大家要警惕
“夸大宣传”
“高额回报”
“熟人介绍”
务必擦亮双眼
看清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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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何某梅今年51岁,27岁的时候进入中兴通讯,30岁就当上了中兴通讯的工会主席,还分别担任工会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 。
何某梅任职期间开设了微信公众号,还成立了她本人的“粉丝俱乐部” 。在2015年到2017年期间,通过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途径发布集资,鼓吹拥有低风险、稳健收益的投资渠道,以高回报为诱饵,在工会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募集资金 。
同事们大部分以为是工会给大家谋的福利,所以纷纷把钱投给何某梅 。除了中兴通讯公司员工外,还有中兴通讯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关联公司、外部合作单位人员、外部人员等,七七八八加起来有8800多人给了钱,总共募集了21亿元,其中还包括一些公司高管 。
在整个集资诈骗过程中,何某梅最重要的大招便是惊人的高额年化回报 。裁判文书显示,何某梅曾经给一位公司高管发出了接近5万倍的年化回报 。这样的高回报游戏肯定不能持续,最后也没能退还约4000人的理财资金,合计8.99亿元 。
2015年那会银行理财收益大概5%左右,5万多倍的年化能白给吗?也有人提出质疑,都被何某梅和她的粉丝给骂回去了 。
那这些钱都被用到了哪里?根据何某梅交代,募集的钱她使用大量私人账户接收、转移了,然后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房地产、买卖股票等,股票账户基本都是自己控制 。判决书里面还有一句话耐人寻味,“有的钱有没有拿来还她自己的借款和购买珠宝等,她也不记得了” 。
最终,何某梅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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