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事业单位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

1、事业单位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事业单位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 。已经加入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 。未加入生育保险的 , 由用人单位根据原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
关于生育津贴和工资的规定:
1、不能同时领取 。生育期间的工资 , 由于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可以不用发放的 。
2、职工在享受法定产假期间,有生育保险根据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给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待遇 。刚才说了,是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 。
3、如果女职工的工资低了怎么办?是不是应当给单位交回去?高了呢?实际上根据我们的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 。女职工的原工资低,这是给职工的一种生育待遇 , 不可能交给单位,那么女职工占便宜了 。
4、如果女职工的原工资高呢?相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保障生育女职工产怀孕期间,产假期间以及哺乳期期间的工资待遇不降低 。所以如果生育津贴低了,就要把差额补上 。
5、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拿,所以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以前所说的产假工资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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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冲突的,是无法同时领取的 。生育津贴和工资原则上是冲突的,无法同时享受 。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不一样的,职员在享受产假的期间,企业单位是不会另外发放工资的 。未加入生育保险的 , 由用人单位根据原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 职工在享受法定产假期间,有生育保险根据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给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待遇 。职工在生育期间是可以得到生育津贴的,津贴额度是由基本工资和生育津贴的较高一方面决定的 。
两者发放的主体不同 。生育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 , 然后由用人单位发给生育职工的;但是产假工资却是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的 。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才能享受生育津贴 。而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比如满一年 。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 , 没有达到缴费年限 , 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
生育津贴是发给个人 , 单位没有权利扣除,但是在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是有权拒绝支付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依法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
失业生育津贴领?。?br />生育津贴是休产假期间单位发你工资然后基金补贴给单位的,失业期间生育津贴是没有的,如果男方单位社保连续缴纳10/12个月的,生育医疗费男方可以报销50%,男方有15天产假,单位要发15天工资 。失业期间有城乡居保的从那边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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