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拉黑了对方还能领吗


微信转账拉黑了对方还能领吗

微信转账“跑路”,成了当下年轻人处理债务的新方式 。不过,最近,杭州钱塘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微信转账引发的诉讼案件 。2018年5月底,余某通过微信转账给刘先生6000元微信欠款,被刘先生拉黑后未及时通知对方 。此后刘先生多次催债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 。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微信转账确实构成债务关系,但刘先生已通过微信账户将钱转给了刘先生,因此无需向刘先生承担还款责任 。
1微信转账属借贷还是买卖?
【微信转账拉黑了对方还能领吗】
2017年5月27日,余某通过微信向刘先生转账6000元 。刘先生收到钱后并未及时向余某核实,也未在收到钱款后两个月内向其催讨 。此后半年间,余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刘先生无法继续向其催讨 。期间,刘先生多次向余某催讨未果,遂将余某诉至法院请求其偿还借款及利息损失 。对此,双方各执一词 。不过法官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原告与被告之间关于微信转账是否构成借贷关系存在争议,但微信转账并非买卖关系,双方之间所签订交易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金额并非大额且转账时间间隔较长,双方之间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原告向法院主张该借款及利息损失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 。
2法院支持了刘先生的诉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微信转账行为虽然不能直接认定为借款关系,但若微信转账行为是借贷关系成立的先决条件,那么法院会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此外,刘先生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预见微信转账行为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但他却没有及时通知对方,故其行为并未导致其后果发生,对其不承担还款责任 。但法院同时也指出,该案中余某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刘某支付了欠款 。同时,结合双方聊天记录中的时间节点可知,余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时间节点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9日期间 。因此,法院认定余某因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刘先生诉讼请求 。
3案件审理中,微信转账是否属于借贷关系?
“很多人不知道,微信转账也是借贷关系 。”承办法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形成借贷关系的,应当按规定以现金方式交付钱款 。该案中,刘先生通过微信转账6000元 。根据该规定,在本案中,当事人之间形成借贷关系,微信转账仅是一个表达方式,没有证据证明该款项为借贷行为 。
4当事人如何举证?
微信转账是否会增加诉讼成本?陈磊认为,从本案来看,法院不会对微信转账是否构成赠与关系产生争议提供举证责任倒置 。首先,本案中微信用户只需要在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上留下“微信转账”字样或者发送一个转账信息就能证明 。但因用户之间具有一定信任基础、信任关系,故从法律上而言要想证明该借款事实存在,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实:借款发生在微信账户内(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借据、收据等;微信账号;出借人和借款人等;借据、收据中载明借款金额;微信账号内转账记录或其他证明转账情况的证据等 。同时,法院根据微信平台本身所提供的通讯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可认定微信账号与借据、收据等形成一致意见,故可以认定微信用户与借款人之间形成借贷关系,在此类案件中,出借人无需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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