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本市办理居住证,住所地在本市是什么意思?住所地在本市的意思就是指办理居住证的地点是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比如:一位外地户口的人员想在本市落户成为常住人口,那就需要把户口迁到居住证居住地办理居住证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居住证时,申请人不能提交本人无房证明 。因为没有房产证或无房证明,只能说明申请人对此没有异议,但是一旦申请了居住证,那也不能作为办理居住证的依据 。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本人申请居住证时所在村、居委会盖章或签字的同意意见;持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满半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证件和材料 。
一、具体办理时间:
居住证的办理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等材料,到居住地办理 。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需要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居住地居住登记机构提交居住登记申请,未满一年的应当重新办理 。如需更换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办理 。居住登记满半年不满一年可以换领、补领一次居住证 。换领、补领居住证需要交验身份证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换领居住证,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符合条件,当场办理常住户口变更登记 。
二、申领条件:
申请人员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居住证 。已办理居住地住址变更登记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对未满十六周岁、需要监护人照顾、行动不便或者无法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对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和受委托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居住登记 。申请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等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
三、申领地点以及流程:
按照目前本市的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在人口集中的社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为居民提供居住证申领受理 。具体服务工作站可以包括:户籍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有固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学校;国家认可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证明材料;办理机动车登记、购买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办理机动车登记备案等其他能够确定居住地居住期限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便是本市办理居住证流程及所需证件和材料解析,需要注意该系列证件只限于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并且需要提供本人申请居住证时所在村、居委会盖章或签字的同意意见 。没有房产登记和落户条件,所以目前只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合法稳定就业三个条件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如果没有房产证或者拥有无房证明等其他可以证明居住时间及合法性的前提,那么则无法申领居住证 。
四、需要注意的事项:
【住所地在本市是什么意思】
居住证是指国家规定的公民在居住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时所需的证件 。居民应将办理居住登记所需的材料交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以及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提交了无房证明,而没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那就不能作为办理居住证的依据,因为一旦办理了居住证,你也不能作为办理居住证的依据 。居住证可在本市居住登记满半年(含半年)或持居民身份证、居住满半年(含半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