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的防治现状及展望( 三 )


四、问题和展望
(一)早期发现患者及时予以治疗是麻风防治的关键 。近20年来我国新发患者中儿童病例始终持续在4%左右,表明某些地区传染尚未控制 。新患者畸残率波动在27%~40%左右,表明麻风的早期发现尚有问题 。由于患者未能早期发现,这些患者就可能作为传染源在社会上传播,因而某些局部地区发现率可高达6/10万左右 。因此今后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防治工作与基层防治网相结合,动员综合性卫生人员参与乡(镇)和村的消灭麻风工作 。对困难地区开展消除麻风运动(lec)和特别行动规划(sapel)来加强病例早期发现工作,控制麻风病的传染 。此外,对沿海及工作开展较早的麻风低流行区,由于新发病例减少,且散在发生,发现患者有一定难度,估计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仍会有新发和复发病例出现 。由于流动人口的增加,即使原来的非流行区也应重视麻风的发现工作 。
(二)麻风联合化疗的实施要规范化 。mdt方案、疗期及疗后监测应按卫生部的规定来实施 。少数地区近来mdt的质量控制和资料记录有所放松,应予重视 。
(三)加强畸残预防与康复工作 。麻风之所以成为一“特殊”疾病而引起人们的恐惧,是其致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力,并导致患者的身心健康和一系列社会问题 。早期发现患者并予以及时治疗是防止畸残的关键措施 。此外,必须教育患者加强自我护理,保护神经功能和防止眼损伤 。要提高卫生人员的诊疗水平,及时诊断和正确处理麻风反应 。康复试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应予推广 。全世界约有200~300万人因麻风而致残,我国麻风治愈存活者约有20余万人,其中ⅱ 级残疾者约12万人,他们中的大多数要生活到下一个世纪 。从微生物学观点考虑,他们已经治愈,但畸残问题将会长期存在并持续到下一个世纪 。他们需长期的医疗、康复和生活照顾 。应尽力使这些残疾者纳入社区康复计划 。
(四)结合实际需要,开展麻风防治研究工作:我国麻风防治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与政府重视,防治人员不断开展防治研究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是分不开的 。尽管目前我国麻风的患病率和发现率已明显下降,在新发患者中晚期临床表现、皮肤查菌菌量很高的多菌型患者及有严重合并症的患者日趋减少,但部分地区疫情仍然较重,还有必要加强现场研究,尤其是实施方面的研究、流行病学分析、临床治疗研究、畸残防治、防治效果评价、社会医学及卫生系统研究等 。在实施方面的研究包括:1通过综合性规划实施mdt治疗;2改善社区对麻风的认知和参与;3对难以到达的地区或特殊人群实施mdt;4改善病例发现工作 。此外,在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必要的基础研究 。
(五)全面理解麻风的基本消灭:“基本消灭”麻风病规划的实施,对政府管理人员和防治人员提出了明确的奋斗目标,促进了现阶段的麻风防治工作 。然而其负面效应也不可低估 。首先,无论wha提出的“消除作为公共卫生问题的麻风病”或我国政府提出的“基本消灭”麻风病,其涵义绝非等于“消灭”,而是把麻风病的患病率和(或)发病率(发现率)在现阶段控制到一定的程度 。特别是wha标准,患病率达到1/万是否表明对公共卫生问题就没有影响了,尚难定论 。而“消灭”的涵义是指微生物完全消失,传播完全终止 。实际上,麻风病达到“消除”或“基本消灭”指标,仅仅是防治工作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此时致病微生物仍然存在,麻风的传播并未终止,麻风病也未“消灭” 。尽管目前总体来说麻风发病率较低,但根据麻风发病不均匀的特点,要在今后20~30年内在全球消灭麻风病是难以想象的 。因此“消灭”麻风是任重而道远的跨世纪工程 。把目前的“消除”或“基本消灭”认同为麻风的“完全消灭”,其结果是麻风病尚未消灭之时,却“消灭”了麻风防治机构和防治队伍 。我们认为只有麻风防治机构继续存在,麻风防治工作持续进行,并随着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再经过数十年的努力麻风病是可能逐步消灭的 。由于麻风流行病学特点和现有防治方法的效果有限,试图加速麻风病例的最终消灭将更难并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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