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个人如何写欠条 如何写欠条和借条

但凡有点文化和社会经验的人,对借条、欠条和收条都不陌生,或者是自己都亲笔写过或者写过其中的一种,即使没有写过的人,也不认为写借条、欠条和收条有什么技巧 。其实,借条、欠条及收条都有着各自的功用并是为了实现的不同的目的而存在的 。如果该写借条的写了欠条或者收条;或者相反,该写收条的写了欠条或者借条,就可能会引出大麻烦 。
这里,笔者根据自己从事多年律师工作的经验即所解除的实际案例,就借条、欠条和收条各自的功用及写法加以辨析,希望引起人们的注意 。
一、借条、欠条和收条各自的功能及作用
借条、欠条和收条都是当事人之间经济往来的一种记载或者凭证 。它们虽然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通用的 。但是,人们还是约定俗成划分了它们各自功能和作用的,而且司法实践中也是遵从这种约定的 。
借条,是借款人书写并向出借人出具的用以记载和证明彼此之间借款的书面凭证,它所记载和证明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 。通常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一方持有另一方亲笔书写的借条,就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金钱借贷关系(如果是小额借款则可以直接认定借款的成立,如果是大额借款至少可以认定双方有借贷的合意),书写借条的人就负有按借条上所写的数额、利息及还款时间等记载向借条持有人(贷款人)偿还借款的义务 。
当然,实际生活中也当事人一方书写了借条,但实际并没有发生真实的借贷关系的个别情况也是存在的,例如,某甲持某乙写的30万元借条要求某乙归还,某乙仅陈述说是现金支付,但没有提供现金支付的证据 。但某甲提供证据证明了其与某乙是情人关系,某甲是月收入过万的公司白领,某乙是月收入不到4000元的宾馆服务员,二人在一起以来的花销均有某甲支付等证据 。某甲还辩称是为了和某乙分手应某乙要求所写 。如此,乙作为原——借贷关系成立的主张一方,其举证不能够达到 “高度的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其主张自然则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
欠条,一般是当事人对过往的经济往来进行结算后,由欠款人即债务人书写并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 。例如,买卖双方货物买卖一段时间以来,就货物数量、价格、运费等进行结算后,买方就所欠卖方的货款、运费等出具的欠条;合伙关系的当事人在合伙关系结束时或者一方退出合伙时,在对经营活动、盈余分配等进行结算后,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金钱,等等 。借条和欠条记载的虽然都是一方当事人应当归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金钱数额,都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据,但形成的原因却是不同的 。借条所代表的是因借贷而产生的债权债务,通常来说,借条的产生是和借贷关系的产生同步的;而欠条所代表的则借贷关系以外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且在欠条产生之前该债权债务关系就已经存在了 。因而,书写欠条的债务人可以就欠条的原因以及结算的错误等进行抗辩,譬如,当事人之间就货物买卖进行结算后出具的欠条,写欠条人举出证据证明在结算时将价格计算错误,将每公斤1.2元的某种物品错误计算为12元,即可以推翻欠条所写的欠款数额,而借条则不会存在这样问题 。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也有把借贷关系写成欠条的;同样也有将欠条写成借条的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如实承认,这自然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如果本来是借款而写成欠条的当事人一方,在债权人索要借款时,如果写欠条的债务人不承认这是借款关系,债权人证明起来就比较麻烦,尤其在双方还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 。如果将应对写欠条而写成了借条的,也同样麻烦 。例如,上例某甲与某乙的例子我们稍做改动,二人分手时,考虑到某乙为某甲做家务以及身体受到伤害等,双方达成协议由某甲对某乙给予一定赔偿10万元,如果写成欠条,某乙向法院主张时就比写借条要容易得多,某乙主要证明自己做了家务以及受到过一定的伤害,即可完成举证责任 。如果写成借条,只要某甲坚持是某乙要分手补偿的钱或者是想借贷但没有拿到钱的情况下,某乙的举证责任是无法完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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