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有什么规定和标准,失业金的补偿标准

1、失业金的补偿标准失业人员领取补助金的标准有哪些
1、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2、失业补助金能领6个月 ,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人 。最高不超过失业金80%,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法规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公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按照现在各省失业金标准基本都在1000元 , 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最高发放标准在1000*0.8=800元上下浮动;也就是说6个月每个月800元最高总共能领接近4800元上下 。
3、每个地区由于经济水平差异,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会有一定的差异,具体要去看所在地区的社保官网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 , 再次失业的 ,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 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赔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有什么规定和标准,失业金的补偿标准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2、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标准是什么?一、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即不是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工作的机会;
3、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二、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一般而言,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重新就业后 , 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