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博览会︱婚姻与家庭:社会学的解读与法学的假定( 五 )


在我们的生活认知和法律的规范之间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割裂 。 大家可能经常会在生活中听到这样一种抱怨:现在离婚太难了 , 明明我过得这么不幸福 , 明明我们的感情都已经天天打架打成这样了 , 法院还不让离婚 。 法院不让离婚 , 是不是国家为了提高结婚率 , 降低离婚率 , 或者为了提高生育率做出的一些不可告人的尝试?实际上不是的 。 婚姻法假定婚姻一旦成立之后是要永久存续的 , 所以说离婚一定是相对而言不容易的 。 婚姻法上认定夫妻在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才可以离婚 。 这是1079条针对诉讼离婚法院何时可以判决离婚的一个规定 。
学科博览会︱婚姻与家庭:社会学的解读与法学的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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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规定的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在诉讼中最难的问题就是如何判断感情确已破裂 。 实际上作为法官是没有任何办法去探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不是破裂了 。 其实大家在这个年纪可能已经有经验 , 你的闺蜜或者你的兄弟 , 如果说他们跟他们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之间闹了矛盾的话 , 大家经常会说劝和不劝分 。 为什么?你劝他们分开之后 , 你会发现可能过俩礼拜两个人又在一起了 , 他们两个人和好如初之后 , 你自己可能里外不是人 。 从外人来讲 , 可能你觉得他太过分了 , 这个人一定是人渣 , 一定不能跟他在一起 , 但是人家未必这么看 。 所以很多时候 , 即便说夫妻双方可能到法院去主张去举证 , 说他们的感情已经走到了末路 , 天天打架 , 非常不幸 , 但是真的是这样吗?其实法官是判断不了的 。 在这种情况下 , 法院的态度一定是非常审慎、非常保守的 。 法律也只是提供了一系列针对非常严重的 , 婚内的重大过错的事由才允许单方面退出婚姻的规定 。 如果说你们两个人都商量好了 , 都同意离婚 , 那么这个时候 , 去登记离婚协议离婚就可以了 , 走到法院这一步的 , 一定是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 , 或者虽然双方可能都想离婚 , 但是对于怎么离 , 孩子归谁抚养 , 财产怎么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
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个案子 , 夫妻双方诉到法院 , 俩人都想离婚 , 但问题在于在他们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 , 谁都不想抚养这个孩子 。 最后法官判决不准离婚 , 要他们回去商量好 , 到底孩子归谁 。 所以你会发现 , 当法院面对这样一个问题的时候 , 他考虑得不是那么简单 , 问你们是不是天天打架?这是不是一个美好的关系?你们是不是还依旧甜如蜜?一起共同努力奔向美好的生活?这法官无从判断 。 那你去举证说 , 我们天天打架 , 他每天早上挤牙膏都从中间挤 , 不从后边儿挤 , 我们天天早上打一架 , 这对于你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 , 其实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 相对于你一开始做出的 , 无论疾病健康 , 无论贫穷富有的承诺而言 , 这都不算什么 。
所以有时候我们会看到 , 即便在生活中可能会觉得这个人没法要了 , 我这个感情没法要了 , 我这个婚姻没法要了 , 但到了法院来讲 , 这都不叫事儿 。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发现生活的感知和真正到了法院的裁判 , 它怎么差别这么大 , 这是因为我们的基础假定和逻辑起点是不一样的 。
在我们的法律制度中 , 离婚自由是有不同的路径的 , 如果两个人对于离婚毫无争议 , 对于其他所有事项毫无争议 , 那就去协议离婚 , 全都商量好了去登记 , 登记成功 , 这婚就离了 。 一旦有争议 , 就要走诉讼程序 。 到诉讼中法官就要去判断 , 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 所以说 , 如果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 法院是不会判你离婚的 , 尽管可能确实非常影响感情 。 而且夫妻双方真正想离婚的话 , 因为出轨、家暴等这样一些重大过错离婚的 , 其实并不多 , 至少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多 。 只有一些真正的法定事由 , 以及与这些法定事由同等程度的一些重大情形 , 才能推定你的感情破裂了 , 才允许你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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