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毒治疗中的几点建议

【关于梅毒治疗中的几点建议】 梅毒治疗方案已颁发了国家标准[1],规范而详细地介绍了各期梅毒的治疗方法,对我国梅毒临床治疗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价值 。今就目前国内梅 毒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个人体会探讨如下 。

关于梅毒治疗中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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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梅毒治疗的原则
必须特别强调治疗梅毒原则是治疗要早,剂量要足,力争达到临床和血清学都治愈的目的 。一期梅毒患者如获正规治疗,约97%患者可治愈,早期(一期和二期)梅毒治愈率为90%,及时 治疗血清中未出现阳性的硬下疳期,可100%达临床和血清学治愈[2] 。
二、治疗梅毒的药物
青霉素是治疗梅毒最好的药物,至今为止尚未有耐青霉素的梅毒螺旋体的报告,所以除了极少数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外,都应争取及早用青霉素治疗 。自青霉素问世半个多世纪以来,在治疗梅毒方面已积累了50多年丰富的实验研究资料和临床应用经验,对指导各期梅毒治疗、减少后遗症的产生和防止复发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3] 。资料证实早期梅毒获正规青霉素治疗,均可使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反应在1年内转阴,国内报道在疗后1~1.5年内100%转阴[4,5] 。其它一些抗生素也有抗梅毒螺 旋体作用,但效果均不如青霉素好 。四环素体外制动螺旋体能力比青霉素小1000倍;红霉素 半衰期短,透入脑脊液能力差;第1、2代头孢菌素治疗兔梅毒所需的剂量是青霉素的15倍,且不易进入中枢神经系统;氯洁霉素抗螺旋体的作用仅为青霉素的1/7,目前国内已有用头孢三嗪或美满霉素治疗梅毒取得良好近期疗效的报道[6,7],但尚无远期随访疗后评价 。目前还没有一种药物比青霉素的效果更确切、更有效 。值得指出的 是治疗梅毒必须用长效青霉素制剂(神经梅毒除外),即普鲁卡因青霉素或苄星青霉素 。水剂青霉素半衰期仅为半小时,不能维持血液中有效治疗浓度,如使用水剂青霉素治疗及剂量不足、疗程不规则增加了发生三期梅毒的危险性 。长效制剂肌注后,在组织中形成贮药库,在 12小时至数天内缓
作者单位:210042 南京,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 大学皮肤病研究所、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
慢释放出青霉素被机体吸收,保持有效的血浓度,是对付繁殖周期长(30~33个小时)的梅毒螺旋体理想的药物 。据报道目前国内治疗梅毒所用药物比例是:长效青 霉素38.77%、水剂青霉素33.13%、四环素和红霉素23%、先锋霉素和其它5.10%,主要原因是药品供应匮乏和认识不足,故应加强长效青霉素的生产和供应,以及宣传使用长效制剂的重要性[8] 。
三、药物剂量和疗程的关系
梅毒螺旋体是横断分裂繁殖,其繁殖决定于细胞壁的合成,青霉素干扰了这个合成 。已证实 青霉素血清浓度在0.03u/ml以上、疗程不小于2周治疗梅毒有效 。青霉素有效血清浓度在0 .016~ 1.0u/ml之间[9],增加浓度可提高抑制螺旋体的百分比,如超出 此界限浓度,不能再提高抑制螺旋体的作用,故过分提高青霉素的用量没有必要,只有延长霉素与螺旋体接触时间,才能提高治愈率 。在晚期梅毒中,螺旋体处于相对不活动状态,分裂繁殖一代需更长的时间,故只有加大疗程,才能达到有效治疗 。
四、流行病学治疗
梅毒的潜伏期较长,临床表现在感染后平均3周出现,一般认为在10~90天之间,如果健康 人与处在该期的患者性接触,感染梅毒的机率是10%~60%,如果反复接触,可达90% 。凡早期梅毒患者,能动员与之有过性接触的性伴接受检查和治疗,即可有效地控制可能出现的感染,血清也不出现阳性反应,如果能使所有接触者都接受诊疗,则梅毒的控制是能达到的 。在一期、二期或早期潜伏梅毒确诊之前的90天内与患者有性接触者都应接受检查和随访 。原则上对性接触者在治疗前应定期随访直到确立或排除诊断,如果条件不允许或接触者不能配合,尽管无临床表现都应作试验性治疗,可减少传染源,降低对人群传染的危险性 。其依据是有感染梅毒的可能性,而非特异性诊断,这就是流行病学治疗[10] 。如超出上述时间界限,快速梅毒血浆反应素试验仍为阴性,说明感染梅毒可能性很小,可不必治疗 。若在该时间内使用过有关的抗生素(因其它感染),由于亚治疗剂量的抗生素改变了梅毒的自然病程,延长临床症状和阳性血清出现的潜伏期,故对与梅毒患者有过性接触,又不规则用过抗生素者应仔细询问,若无把握除外感染梅毒可能性时,也应作流行病学 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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